打印

深圳拼客网关于组织各项活动的管理规定

本主题由 深圳拼客 于 2007-12-9 21:00 解除置顶

深圳拼客网关于组织各项活动的管理规定

最近拼客网,发现某些网站的来发布召集帖,拿他们网站的名义来组织活动.严重侵害了我们的论坛.现初步规定组织活动的几点:
1,加入拼客网至少一个月,参加活动3次以上,(必须有斑竹在的前提下,相当于得到信任度).
2,禁止在其他网站做斑竹的注册用户来贵站发召集贴.(合作可以,必须经过总斑竹,管理员的认可,有拼客旗子在的前提下)
3.欢迎拼友们多多组织活动.
暂时规定以上......继续更新中.
违犯以上规定,组织的当次活动属于无效.(删贴)

[ 本帖最后由 落街男孩 于 2007-7-23 18:06 编辑 ]
人生的价值并不在于它的长短,最重要的是内容是否丰富。

TOP

支持一下      是应该好好整理了    我还是希望你能公平处理这些事情

TOP

明白了 我想以后会合作的 对于本次活动带来的影响我表示道歉 希望在以后的活动或者其他中 我们会做的更好 也希望你们越做越好 {每次活动肯定要有深圳拼客的旗子}出现的

以后会多注意沟通

[ 本帖最后由 阿雷 于 2007-7-23 19:24 编辑 ]

TOP

深圳专业户外活动线路:阳朔,云南,三亚,凤凰,西藏,云南,惠洲,露营,烧烤,爬山等...深圳旅游户外群:46983257
联系电话:158 9977 9982    QQ:278908298

TOP

顶!!!!!!支持
QQ:252557735
Mob:    135  3009  8002
个人博客:
http://zhangyong5168.bokee.com  一定要来顶啊!

TOP

支持~~~~!!!!
Andy.yu    ~~~~~"你"总喜欢站在他人的立场去看问题!!!

TOP

一定要这样哦,这样才是拼客人的精神

  希望在这里找工作以外的快乐,忘记工作的烦恼,开心的玩,拥有友情

TOP

支持!!!!~~~~~~~~~~~~~~~!

TOP

大力支持

TOP

支持....

TOP


深圳拼客网常年法律顾问:广东深君联律师事务所侯松涛律师
本站服务器空间由深圳市东方时空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提供,深圳网站建设,域名注册,虚拟主机